11月17日那天,“狼牙山五壮士”的肖像被一家公司拿去搞商业宣传了。现代快报的记者季雨报道了这事。这可是个典型的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书发在法院案例库里了。被告是易县的一家产品服务有限公司,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他们判了责任。说起来,这事儿得从2024年说起,这家公司为了推销自家产品,找人设计包装,画面里有田园、易水湖、狼牙山和五个角色。后来查明,这五个角色其实是照着国家博物馆收藏的詹建俊在1959年画的那幅《狼牙山五壮士》再创作出来的。2024年12月到2025年8月这段时间,他们把这个包装贴在了饮用水和农产品上卖。不仅是实体店卖货,他们还在微信视频号和抖音号上发视频做推广。专业鉴定过了,包装上的五个角色虽然细节上有些不一样,但整体看起来差不多。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知道这事后,去找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近亲属葛某生和宋某保商量。这两人都支持检察院去打官司维护公益。按流程发了公告后,检察院就把官司打到了法院那边。他们觉得公司把英雄烈士的肖像当广告用,伤害了名誉和荣誉,也损害了公共利益。 2025年11月17日这天,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了民事判决书。判这家公司马上停手不能用这张肖像图了;还要在15天内把包装和标签全销毁;再通过国家级媒体公开道歉,要是不干就由法院代劳拿钱刊登;最后还得花六个月时间宣传一下“狼牙山五壮士”精神和相关法律。 判决书后面写着呢,宣布完大家都没上诉。现在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