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欧盟拟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以及欧方近期相继发布的立法提案和实施细则,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中方对有关动向保持密切关注。
中方认为,欧方在默认值设定、规则扩围等关键环节上对中国企业形成不公平、歧视性安排,相关做法背离国际经贸和气候治理共识,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并坚决反对。
问题方面,争议集中在两条主线上:其一,欧方在碳排放强度核算中为中国产品设置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提出未来三年逐年上调。
这种“先入为主”的参数设定,未能充分体现中国绿色低碳转型的现实进展与持续趋势,客观上会放大企业合规成本,削弱中国产品在欧市场的公平竞争空间。
其二,欧方计划自2028年起将机制覆盖范围延伸至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家用电器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
中方认为,此类扩围已经明显超出合理的气候政策边界,更像是以绿色名义重塑市场准入门槛。
原因层面,需要把这一安排放在全球气候与贸易规则互动加深的背景下观察。
一方面,全球减排压力上升,各经济体探索以产品全生命周期、供应链碳足迹为抓手推动绿色转型,相关政策工具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在地缘经济不确定性增大的情况下,部分经济体倾向于通过技术标准、合规规则与补贴政策重新分配产业链利益。
商务部指出,欧方有关做法不仅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关于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基本原则,也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相悖。
忽视历史排放责任、发展阶段差异与技术能力落差,强行以单一标准覆盖不同国家与地区,容易引发规则冲突并加剧制度性摩擦。
影响方面,短期看,相关规则将显著抬升出口企业的核算、核查与缴费负担,尤其对钢铝等基础材料以及其下游制造品形成传导效应,可能导致订单结构调整、价格波动加大,并对中欧相关产业链合作造成扰动。
中长期看,如果以默认值替代真实减排绩效、以扩围替代协同减排,将削弱各方通过技术合作降低成本的空间,增加发展中经济体气候行动的资金与技术压力,损害国际互信,进而不利于形成广泛、稳定、可持续的全球减排合力。
商务部还注意到,欧盟近期对盟内部分绿色监管安排作出调整,包括对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相关规则的变化。
中方认为,欧方对外强化绿色门槛、对内放松约束的做法呈现明显不一致性,反映出典型的双重标准。
对策方面,商务部强调,希望欧方尊重并遵守气候与贸易相关国际规则,坚持公平、科学、非歧视原则,保持市场开放,避免将气候议题工具化、壁垒化,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中方表示,愿同欧方相向而行,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进绿色转型方面开展建设性合作,推动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分歧;同时,中方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以及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前景方面,业内普遍认为,气候治理与经贸规则的交汇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国际规则博弈的重要领域。
能否在“减排有效”与“贸易公平”之间找到可执行的平衡,既考验相关机制的科学性与透明度,也考验各方推动合作而非对立的政治意愿。
中方强调,真正可持续的绿色转型离不开开放合作与互利共赢。
若将减排责任简单转化为市场壁垒,不仅难以达到预期的全球减排效果,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增加企业不确定性,影响国际经贸稳定预期。
推动规则回归科学、透明与非歧视,才是凝聚最大国际共识、形成有效气候行动的现实路径。
在全球气候治理与贸易规则重构的关键时期,欧盟碳关税争议暴露出国际合作的深层次挑战。
历史经验表明,任何将环境议题政治化的尝试,最终会损害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中方在坚守原则底线的同时保持对话开放的姿态,既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也为破解"绿色壁垒"提供了现实路径。
未来国际社会需要建立更具包容性的气候治理框架,在公平正义基础上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