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网络已经深深渗透生活的2025年10月9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案件给出了判决结果。这个案子说的是,一家服饰公司没经允许,就把一个童模小江的19张照片放在天猫店铺里用来宣传童装。小江生于2017年,这些照片其实是他在监护人指导下拍的。被告把这些照片用在了“2025新款儿童加绒运动裤”等四款童装上。小江的妈妈陈女士觉得特别生气,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这事。 吴兴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介入了这个案子,通过“法检联动”来支持起诉。他们认为这属于网络肖像侵权,而且小江这样的未成年人举证很难,所以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这个机制既加强了保护力度,也给以后的案子提供了新的做法。法院审理后觉得,被告用小江的照片是为了赚钱,肯定是侵权了。 2025年10月9日那天,法院判被告把侵权内容删掉,写个道歉信,还要赔1500元的合理开支。承办法官林哲一特地说了,网络上的东西不能随便拿来用,商家得有版权和人格权保护意识。 法学专家觉得这个判决有三个意思:一是明确了未成年人肖像权在网络经济中的重要性;二是定了个标准;三是帮未成年人补上了打官司的不足。现在国家正在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这种判法能帮着把网络环境搞得更好。吴兴区法院这一槌敲得响当当,既给商家提个醒,也让大家一起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只有技术创新跟法治建设一起走,才能造出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让孩子们的笑容能在阳光下自由自在地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