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也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把100万元看成是一个警世的数额,它足以把68名受害人推进损失的深渊,这也是山东翰来律师事务所高洁律师着重强调的重要数据。别小看一张银行卡或者一部手机,若被张某、顾某、高某这些人利用,很可能直接把你送进监狱。高洁律师这次把目光投向了“帮信罪”,也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个罪名的案件数量近年来大幅增加,成了各类刑事案件中起诉人数最多的那种类型。很多人法律意识薄弱,只为了几百元的好处费就把银行卡或者手机卡租给别人卖出去,结果自己也因此身陷囹圄。 所谓的“帮信罪”,是指不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在明知道对方利用信息网络搞诈骗、赌博这类犯罪活动的情况下,还是去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这些技术支持,或者帮忙发布广告、处理支付结算等服务,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简而言之,如果你明明知道别人在利用网络搞不法勾当,还主动把银行卡给对方收钱、把手机卡给对方注册账号、提供网络技术帮助等,那你就很有可能触犯这个罪名。 从构成要件来看,帮信罪的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明知”对方在犯罪。这里的“明知”不光是说你清楚知道,还包括按照交易价格、方式等情况推断你应该知道的情况。客观方面表现为你确实为网络犯罪提供了帮助,而且情况比较严重。常见的帮助行为有提供技术支持类的服务;还有做广告推广引流的;更有直接提供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用来收钱转账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要是出现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以广告方式给五万元以上资金或者获得一万元以上违法所得等情况,都要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特别要提醒的是,如果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没法查证对方是否达到犯罪程度,但相关金额合计达到上述第2到4项标准的5倍以上(比如支付结算金额1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帮信罪的一般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单处罚金或者并处罚金。不过对于情节轻微的人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要是危害不大的话就不算犯罪了。对于组织团伙犯罪的那些头头和骨干成员,则要依法从严处理。 司法实践中常常把帮信罪和掩隐罪、诈骗罪共犯混为一谈。区分的关键要看主观明知程度和具体做了什么:帮信罪主要是知道对方在犯罪但只提供工具;掩隐罪是在知道钱是赃款后还帮忙转账套现;诈骗罪共犯是跟诈骗团伙事先商量好一起作案的。 我们来看两个典型的例子。在校学生高某、顾某、师某看到网上招募消息说出租银行卡可以拿报酬,他们知道这是给电信诈骗洗钱却还是参与了进去。高某负责组织办卡,顾某和师某负责提供卡。最后高某被判了八个月缓刑一年;顾某和师某因为情节轻微不起诉但建议学校处分他们。还有个例子是张某某开工作室帮别人解封被封停的QQ账号,结果这些账号被拿去实施诈骗导致68人损失1350多万元,张某某因此被判了一年半有期徒刑并罚款二万元。 为了防范风险大家要注意几点:绝对不能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别参与“刷单”“跑分”这种看似简单的兼职;别轻易点不明链接;多学点法律知识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