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气温变化、湿度增大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出现大雾或低能见度天气。
能见度下降不仅削弱驾驶人对路况的判断能力,也加剧车辆之间的信息传递滞后,成为诱发追尾、侧向剐蹭等事故的重要因素。
围绕雾天出行的高发风险点,上海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发布提示,呼吁驾驶人以“看得见、看得清、能预判”为目标,做到规范操作、留足余量,守住安全底线。
问题:低能见度叠加信息不对称,事故风险显著抬升。
雾天最突出的矛盾在于“车速不变”与“视距缩短”之间的不匹配。
视距压缩会显著减少驾驶人留给观察、决策、制动的时间窗口;与此同时,雾对车灯的散射会改变视觉感受,使距离判断更易失真。
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及长下坡、桥梁、临水临崖等路段,一旦出现“盲目提速、频繁变道、突然制动”等行为,极易触发多车连环碰撞,造成更大范围拥堵与次生风险。
原因:灯光误用、速度控制不足与操作激烈是三类常见诱因。
其一,灯光使用不当会放大危险。
雾天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以及前后位灯,以增强车辆被识别度和前方照明稳定性。
当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还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用统一信号提醒周边车辆注意。
但需要强调的是,远光灯在雾中容易产生强烈漫反射,形成“白墙效应”,反而降低对前方障碍物、车道线和行人的辨识能力,属于典型的“越亮越看不清”。
其二,速度控制不匹配会缩短避险距离。
车速越高,制动距离越长,突发情况下留给驾驶人的反应余量越少。
其三,驾驶操作过于激烈容易引发链式事故。
雾天频繁超车、急刹急转会显著增加相邻车辆的反应难度,后车一旦判断滞后,追尾概率明显上升;在车流密集路段,这种风险更可能扩散为多车连撞。
影响:个体风险外溢为公共风险,通行效率与救援成本同步上升。
雾天事故往往具有“突发性强、范围扩散快、处置难度大”的特点。
一旦发生追尾,后续车辆视距受限,容易出现二次碰撞;事故现场处置需要更长的警示与分流距离,路网通行效率下降,拥堵可能反向加剧驾驶人焦虑,进一步提高操作失误概率。
此外,低能见度也会增加救援和清障难度,延长道路恢复时间,影响公共交通与城市运行秩序。
对策:以“灯光—车速—车距—操作”四个环节实现系统化降险。
第一,正确用灯,提升可见与被见。
按提示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能见度低于100米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严格避免使用远光灯,以免造成眩光和漫反射影响判断。
第二,分级控速,与能见度相匹配。
提示明确了不同能见度条件下的速度上限:当能见度在100米至200米之间,车速不高于60公里/小时;能见度在50米至100米之间,车速不高于40公里/小时;能见度低于50米时,车速不高于20公里/小时。
驾驶人应结合道路限速、车流密度及自身驾驶能力进一步留余量,做到“宁可慢一点,不抢那一秒”。
第三,减少变道与超车,尽量跟车稳行。
雾天对向来车、相邻车道车辆位置不易识别,超车需要更长观察距离和更复杂判断,应以保持车道、平稳跟随为主,避免在视距不足时冒险并线。
第四,避免急刹,优先点刹并提前预警。
突然制动会让后车难以及时反应,尤其在高速场景下更容易导致连环追尾。
需要降速时可采用点刹方式,既能平缓控制速度,也能通过刹车灯向后车传递减速信号。
必要时应提前抬油、预留车距,用更温和的方式完成速度调整。
此外,雾天出行前应检查轮胎、雨刮、灯光等关键部件,行驶中保持注意力集中,避免分心驾驶;如遇能见度持续下降或道路提示封闭,应及时选择就近安全区域停靠等待,切勿在应急车道随意停车或人员下车逗留,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前景:以规则意识和风险预判筑牢雾天出行安全网。
从趋势看,随着季节性冷空气活动、城市热岛效应及水汽条件变化,低能见度天气仍可能阶段性出现。
交通安全治理的关键,在于把“提示”转化为“习惯”,把“经验”固化为“规则”。
驾驶人应主动建立雾天驾驶的风险预案:提前规划路线、把握时段变化、在视距不足时果断降低速度并减少操作;管理部门也可通过路侧诱导屏、雾区预警、临时限速与分流措施,进一步强化道路安全保障能力。
雾锁重楼时的方向盘,既考验着驾驶技术的娴熟度,更检验着对规则的敬畏心。
当自然界的不可抗力与人类出行需求相遇,科学预案与严谨操作的结合,才是穿越迷雾最可靠的安全带。
这份凝结实战经验的指南,不仅为个体出行筑起防护墙,更为提升公共交通安全治理水平提供了标准化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