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儿科研究所发布严正声明 警惕假冒儿童院内制剂泛滥

儿童用药安全关乎千家万户。

近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发现市场上出现大量仿冒其院内制剂的产品,这一现象反映出当前医疗机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新挑战,也暴露出部分消费者在药品辨别上的薄弱环节。

问题的严峻性在于仿冒产品的隐蔽性和危害性。

据医疗机构介绍,这些侵权产品主要包括化妆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它们通过高度仿冒院内制剂的名称、包装设计、色彩和标识来迷惑消费者。

有的产品甚至附加"新款""特供""升级版"等误导性表述,使家长难以辨别真伪。

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产品来源不明、配方不清、质量无保障,可能因成份和工艺差异对儿童健康造成重大隐患。

仿冒现象的出现有其深层原因。

首都儿童医学中心的肤乐霜等院内制剂因疗效显著、口碑良好,在家长中获得了广泛认可,这使其成为不法分子的"仿冒目标"。

一些违法商家通过网络平台、药店、个人代购等渠道销售侵权产品,利用"医院同款""医生推荐"等话术进行虚假宣传,以明显低于医院销售价格的价格吸引消费者。

这种现象既侵犯了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也严重误导了消费者的产品选择。

从监管角度看,医疗机构制剂的保护存在空白。

院内制剂依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严格审评审批,取得"京药制字"批准文号或"京药制备字"备案号,仅限于该医疗机构门诊、互联网诊疗及经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使用。

然而,一些侵权产品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批准文号,甚至存在伪造、冒用他人文号的情况,这表明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为维护儿童健康权益和医疗用药安全,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已采取多项对策。

医疗机构已委托专业法律团队启动专项维权行动,对查实的侵权生产、销售主体依法采取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手段,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医疗机构向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举报通过非正规渠道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配合开展查处工作。

此外,医疗机构还设立了侵权线索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公众监督。

医疗机构明确指出,其院内制剂仅通过两个合法渠道销售:一是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就诊,凭医师处方于院内药房取药或物流配送;二是在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凭处方取药。

除此之外,医疗机构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企业、个人或网络平台开展院内制剂的宣传推广、销售、代购等活动。

家长应认准官方标识,谨防混淆误导。

这一事件的处理具有示范意义。

它提示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制剂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对仿冒产品的打击力度。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儿童用药时要提高警惕,通过正规医疗渠道购药,不轻信虚假宣传,共同维护儿童用药安全。

儿童用药安全容不得“试试看”。

当仿冒混淆产品借助流量和话术渗透日常消费场景,家长越需要回到最朴素的原则:看资质、走渠道、遵医嘱。

对侵权行为依法追责,是维护机构合法权益,更是守住公共健康底线。

只有让正规供给更可及、让违法成本更高、让识别信息更透明,才能减少“看似相同、实则不同”的风险,把安全真正落到每一次用药选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