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部门加强儿童类微短剧内容管理 严禁成人化、工具化等不良倾向

随着网络视听业态快速发展,微短剧凭借篇幅短、节奏快、传播广等特点进入多元赛道。

近期,以“萌娃”“亲子”为标签的儿童类微短剧数量上升,在丰富题材、创新叙事、呈现家庭关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但也有部分作品为追求冲突与流量,出现情节设置失当、价值导向偏离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问题在于,一些作品将儿童置于明显不符合其身心发展规律的叙事框架中:或以穿越重生等设定为借口,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成人化人设,宣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观念;或让儿童参与“校园霸凌”、挑动群体对立等强刺激剧情;还有的以搞笑娱乐为名,生产缺乏基本逻辑、脱离儿童认知的庸俗低俗内容。

更值得警惕的是,个别账号借“造星”炒作之实进行“啃小”式营销,渲染“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诱导家庭承担高额培训费、包装费,把儿童推向过度曝光与过度竞争。

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具有多重叠加效应。

首先,微短剧生产链条短、更新速度快,部分创作者和机构在商业压力下倾向以情绪冲突换取点击与转化,导致内容评价标准从“是否适合儿童”滑向“是否够刺激”。

其次,平台算法推荐机制对强情节、强反转的偏好,容易放大“成人化叙事”的传播优势,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竞争格局。

再次,儿童演员参与拍摄的边界与规范在实践中仍需细化落实,部分机构对拍摄强度、心理负担、隐私保护等把握不足,导致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

与此同时,家庭教育焦虑与娱乐消费心理也为“啃小”式炒作提供了土壤,推高了对儿童外形、技能、曝光度的非理性追逐。

这些倾向带来的影响不容低估。

一方面,价值观偏差可能对未成年人形成错误引导,使其在模仿中接受功利化、对立化甚至暴力化的表达方式,弱化同理心与规则意识。

另一方面,儿童演员在超负荷工作、暴力惊悚或情感纠葛戏份中可能承受不适宜的心理压力,影响其学习生活与健康成长。

对行业而言,如果以“拿孩子当卖点”的粗放路径换取短期收益,不仅损害社会信任,也会挤压优质儿童内容的生存空间,最终反噬微短剧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明确提出“三个倾向”治理方向:遏制“成人化”倾向、纠偏“工具化”倾向、抵制“娱乐化”倾向。

提示强调,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为制造冲突而刻意塑造不当儿童形象,不得宣扬权谋算计、以恶制恶等观念;严禁以儿童身份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展现“挑动对立”等成人化剧情。

围绕商业炒作,提示要求不得以造星为名进行“啃小”式炒作,不得诱导家庭支付高额费用;围绕演员权益,要求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不得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坚决杜绝把儿童当作成年人一夜暴富幻想、情绪代偿或流量收割的“工具人”。

同时,提示要求避免以搞笑娱乐之名制作低俗庸俗内容,杜绝假借艺术想象宣扬功利化成长理念,推动内容回归基本逻辑与审美底线。

从对策层面看,推动治理落地需要多方协同、形成闭环。

监管部门明确标准和红线,为行业提供可执行的尺度;平台应强化审核与分级提示,对儿童类内容建立更严格的上架、推荐与风险复核机制,减少不良内容“借算法出圈”;制作机构需把未成年人保护置于创作首位,完善儿童演员拍摄管理制度,建立心理支持与家校沟通机制,确保拍摄强度、场景内容、曝光方式符合身心发展规律;家长和学校也应提升媒介素养,引导孩子正确使用网络视听产品,避免将儿童置于“流量竞赛”的压力环境中。

展望未来,儿童类微短剧的健康发展既是内容创新的空间,也是社会责任的考题。

随着管理提示进一步落实,行业有望从“以刺激取胜”的路径转向“以真实与温度打动人”的创作方向,在亲子沟通、家风传承、成长教育、心理健康等主题上深耕,形成更具社会价值与审美品质的作品供给。

可以预期,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化、常态化治理将持续推进,儿童类内容的创作边界将更清晰,市场也将更重视长期口碑与公共价值。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短视频等新兴媒体形式在丰富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对内容规范提出了新的挑战。

广电总局的管理提示为儿童微短剧的创作和传播划定了明确的底线,表明了规范行业发展、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定态度。

这既需要制作机构和平台的自觉遵守,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监督。

只有坚守"儿童优先"的原则,拒绝将未成年人当作商业工具,才能让儿童文化产业真正成为促进健康成长的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