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读时分,主播在陪您说晚安。宁波的北仑区有一位叫王卫萍的主播,正在给听众朗读鲁彦的文章。这个鲁彦其实是王燮臣,又被称为王衡,字叫返我。他后来给自己改了个新名字叫忘我,也是个小说家、翻译家,鲁迅把他称作乡土文学作家。牟平融媒体的王卫萍今天就为大家分享这篇关于故乡杨梅的文字。 小时候,鲁彦要是提到最喜欢吃的东西,那肯定非故乡的杨梅莫属了。他觉得自己爱故乡,其实就是爱这种叫做杨梅的果子。这种果子真是让人思念,它的样子奇怪、颜色可爱、味道甜美。它长得跟龙眼差不多大小,但远看没什么特别。拿到手里仔细瞧,好家伙,浑身长满了刺。有人以为这么满身是刺的东西不能吃,要么就得拿刀把尖儿削掉。其实这根本不用担心,杨梅就是希望人们把它吃掉。等到它熟透了,刺也就变柔软了。把它放嘴里一尝,不光软滑顺口,还有种特别的感觉。谁能想到呢?每一根刺都能在舌尖上滑动,那种细腻柔软又亲切的感觉,就像甜蜜的吻让人沉醉。 杨梅的颜色也非常讨喜。一开始是淡红的,看着像婴儿娇嫩的脸;后来变成深红,仿佛少女害羞的模样;最后变成了黑红,不过咱们习惯叫它黑的。其实它并不是真黑,而是因为太红了才显得黑。轻轻咬开它就能看到鲜嫩红亮的果肉,这时候嘴唇上肯定沾满了汁水。有人会把它和荔枝比做贵妃的肉色吗?错了!荔枝的光色太死板了,像玻璃或者鱼眼珠子;杨梅的光色却活泼得像映着朝霞的露水呢。 至于滋味嘛,没熟透的时候是带酸的甜;熟透了就是单纯的甜。这种甜味一点都不让人讨厌。爱吃甜的人尝一口肯定舍不得扔掉;连不爱吃糖的人吃了也会被吸引住,越吃越爱吃。甜中带着酸的滋味很奇妙:只有你把杨梅吃得差不多饱了之后再吃别的东西时才能感受到。那时候你就会觉得牙齿发酸发软,连豆腐都咬不动了。这才恍然大悟刚才吃多了酸的杨梅。可即便知道这一点我们还是喜欢它,总想再来一大口吃个过瘾。 这世上没有比它更迷人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