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源头水域保护任务繁重,涉水案件治理亟需更高效、更统一的司法供给;钱江源位于重要水系上游,水生态系统敏感、修复周期长。近一段时间,涉水纠纷和违法行为类型更加多样、跨区域特征更明显。传统分散审理模式容易出现裁判标准不一致、衔接不顺、修复难落实等问题,削弱治水合力与治理效果。 原因:水生态案件专业性强、链条长,对证据规则、损害评估、修复方案以及与行政监管的衔接提出更高要求。涉水案件往往涉及污染排放、非法捕捞、破坏湿地河道等多种情形,既可能产生民事赔偿,也可能涉及刑事追责,并与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生态修复评估紧密有关。若审理力量分散、尺度不一,不仅不利于形成稳定预期,也容易出现“判得出、修不好”、追责与修复脱节等情况。 影响:集中管辖推动涉水案件从“多头审理”转向“专业审理”,为源头治水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支撑。发布会信息显示,自2023年1月起,衢州市域范围内涉水生态环境、水资源一审民事、刑事案件统一由开化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三年来,当地以环境资源审判为抓手,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推动裁判尺度统一、审判效率提升,并通过制度化协作贯通“惩治、修复、预防”。实践表明,专业化审判更有利于准确认定生态环境损害、压实修复责任,也为行政监管和社会治理提供更清晰的司法指引。 对策:以机制创新促协同、以修复导向促落地,形成源头水生态保护闭环。一方面,依托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提升公众参与度与获得感。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河长+法官”联动机制,推动线索发现、执法取证、司法裁判和后续治理衔接推进;同时设立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账户,累计收取生态修复赔偿金150余万元,为水域生态修复提供稳定资金来源,推动“以裁判促修复、以修复促治理”落到实处。 此次发布会现场,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农业农村局签署涉水集中管辖案件委托增殖放流协同合作框架协议,围绕涉水案件生态修复明确“市级统筹、基层实施”的工作体系,细化司法与行政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方案制定、活动组织、效果验收等全流程协作机制。该举措有助于将裁判结果转化为可量化、可验收、可追踪的修复行动,推动司法审判与行政监管同向发力,减少信息壁垒,提升修复质量与治理效率。 同时,钱江源水生态司法保护监督员聘任同步举行,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民间河长受聘上岗。监督员熟悉基层水情民情,可在普法宣传、线索反馈、修复监督、效果评价诸上发挥桥梁作用,更拓宽监督渠道,推动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衔接,完善社会共治网络,促进水生态保护由单一治理向多元共治转变。 前景:法治护水将更加注重系统治理与源头预防,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随着集中管辖机制完善,涉水案件裁判规则、损害评估、修复标准、执行监督等上有望加快统一,带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顺畅。下一步,围绕钱江源“源头清流”保护目标,预计将更加注重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专业支撑,推动修复措施标准化、验收评估科学化、资金使用规范化,逐步形成“惩治有力度、修复有路径、预防有抓手”的长效治理体系。
守护一江清水,既要依法追责到位,也要把修复落到实处。衢州以涉水案件集中管辖为切入口,贯通专业审判、生态修复与协同监管,说明了从末端惩治向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转变。随着协同机制继续深化,钱江源清流保护有望获得更稳固的法治支撑和更广泛的社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