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纠纷,因撤案协议是否有效引发关注。2024年9月,驾驶员樊某与赵某发生车辆碰撞后,在交警调解下签署“互不追究”的撤案协议。五天后,樊某以“味觉丧失住院治疗”为由起诉,要求否定协议并索赔2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案件关键事实难以成立:樊某未提交规范的医疗诊断证明,也无法证明住院治疗与本次事故存在直接关联。另外,协议签订时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见胁迫、欺诈等情形。承办法官表示,此类撤案协议实质上属于民事合同,只要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交通事故纠纷要处理得稳妥,既需要当事人理性协商,也要尊重法律规则。协议一旦签署,就是对权利义务的确认;一旦进入诉讼,就必须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伤情核查尽量前置、协议条款写清、证据材料留足,才能让“和解”真正止纷,也让每一次承诺更有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