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上海市普陀区平利路小区发生一起特殊交通事故。
一辆SUV在转弯时因视野盲区碾压正在路边祭祀的母女,多名群众自发组织救援。
参与抬车救人的快递员辛志国在施救过程中突发腰椎骨折,术后康复期间却面临工伤认定困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可视为工伤。
但社保经办机构在实际操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见义勇为行为认定书作为前置条件。
这种程序性要求,使得非工作时段发生的公益行为伤害认定存在时间差。
法律界人士指出,现行制度存在认定标准与执行程序的错位。
中国政法大学劳动法研究中心主任分析:"见义勇为证书是重要证据而非唯一要件,社保部门可依据现场录像、证人证言等多元证据综合判定。
"事实上,辛志国三日前刚有拾金不昧的善举,其行为的社会公益性有充分佐证。
这一案例暴露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新课题。
快递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区域周边发生的关联性行为,如何界定与本职工作的延伸关系,亟需更精细的制度设计。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2022年研究显示,约17%的工伤认定争议涉及工作外延行为的性质判定。
目前普陀区政法委已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协调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联动推进认证。
据悉,上海市正在试点"见义勇为行为快速确认机制",对证据确凿的案例可将认定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
社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建议:"应当建立社保部门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先赔付后认定'的应急通道。
" 见义勇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社会应当大力倡导和保护的行为。
辛志国的遭遇提醒我们,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不仅要有制度规定,更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执行机制。
如何让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如何在鼓励社会互助与规范行政管理之间找到平衡点,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探索的课题。
期待通过这一个案的推动,能够促进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让更多像辛志国这样的好心人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