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搞了个新规

东莞,就这个城市,这事儿最近闹得挺大。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这三家单位联合搞了个新规,专门用来规范公职人员在工程招投标上的行为。说白了,就是为了防止这些当官的随便插手捣乱。这个新规列了21种具体的违规行为,只要你干了这些事儿,就算违规。 这个新规主要是想给公职人员划个红线。比如,你不能明说或者暗示那些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把一个大工程拆成小工程来搞。也不能通过开会决定这种名义,把公开招标变成私下操作。还有在评标或者定标的时候,不能私下给特定的投标人做手脚,也不能插手评委的选拔或者操纵结果。 为了让这个规定能真正落实下来,新规还设立了一个登记报告制度。谁发现问题谁就登记并报告,被盯上的人得老实填表格,把相关证据材料都提供出来。这个过程得保密。具体报告给谁呢?如果是投标人和代理机构那边的人,就报给行政监督部门或者他们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如果是招标人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人,就报给自己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是涉及到市管干部的情况,就直接报给市纪委监委。 保护报告人也是个重点。新规说,如实记录违规行为的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谁敢打击报复他就会被追究责任。至于被插手的人如果不老实记录或者不如实报告,纪检监察机关也会追究他们的责任。如果有人利用这个制度去诬陷别人,或者自己因为公职人员的干预而违法违规开展活动,那也得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