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谁出证谁负责”写进监管指引

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最近印发了一份文件,把张文章起草的《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引》推向了实施阶段。这份新规最抓眼球的,就是第三条写的“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它把原本落在机构身上的法律责任,细分到了每个人头上,让大家都得对原始数据和报告的真假负责。 这是在给检验检测行业拧紧责任的发条。因为这些报告就像经济社会运行的“体检单”,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甚至盖房子、医疗器械这些公共决策和消费选择,全都靠它说了算。可现实里总有些乱象:有人受别人指使造假报告,有人涂改数据。《指引》的出现,就是为了收拾这些坏毛病。 翻开全文细看,落实这个“谁出证谁负责”的办法挺全乎,是个全过程的管理。从主体责任来看,《指引》规定机构得通过任职文件、授权文件这些形式,给从业人员定清楚岗位职责和授权范围。这就好比说,那个盖章签字的人不再是个虚名头了,成了实实在在有技术责任的人。从行为规矩上说,《指引》划出了好多条不能碰的红线:不能拿别人的名义造假报告,不能在自己没干过的事情上签字,不能伪造或者篡改数据。 尤其值得留意的是,《指引》把责任追究的范围扩大了。不光要罚钱或者批评处分,还把信用监管给加上了。如果有人因为造假被判刑或者开除了,所在的机构就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高风险监管名单。省级的市场监管部门还要搞个信用记录制度。最后,市场监管总局还打算建个全国统一的“禁止从业名录”,把那些严重失职的人彻底踢出行业。 把“谁出证谁负责”写进监管指引,这释放出了非常明确的信号:检验检测可不是简单的流水线操作,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技术判断。每一个在报告上签下名字的人,都得心里有个敬畏劲儿——这既是证明你专业的本事,也是对法律责任的一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