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加强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 多措并举完善全链条责任体系

直播电商作为新兴商业业态,促进消费、拉动就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行业快速发展——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诱导消费等问题也随之出现,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舒玲敏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经过一年的直播电商专项治理,行业乱象已得到初步遏制,但规范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 为深入规范直播电商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了四个上的重点工作。首先是压实平台"守门人"责任。直播电商平台作为交易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承担着重要的把关职责。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督促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违法处置、动态管控、信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机制等十项法定义务。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将制定出台直播电商平台服务管理国家标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平台经营者的责任边界,为行业发展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 其次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直播电商领域的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提级管辖、指定管辖、跨区域指挥调度等手段,组织查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形成有力的震慑效应。不容忽视的是,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实施"一案三查"机制,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同时核查商家、主播、平台三方的责任,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此做法改变了以往单一追究某一方责任的模式,有助于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三是加强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将在去年工作基础上,针对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较为突出的问题,会同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直播电商专项治理。特别是将以直播电商为重点,开展网络交易平台落实入驻商家核验登记义务专项行动,对平台履行资质核验、信息公示、定期更新等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商家资质证照、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核查。这一举措旨在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条件的经营者进入直播电商领域。 第四是充分运用新型监管工具。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用好流量监管等新型监管工具,在依法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据《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违法情况通报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及时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等处置措施。这种"行政处罚+平台处置"的联动机制,能够有效防止违法主体通过违法行为获利,从源头上提高违法成本,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从监管思路看,市场监管总局的举措反映了"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直播电商涉及平台、商家、主播、消费者等多个主体,任何一个环节的失控都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因此,建立全链条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边界,是规范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从专项治理向常态化监管的转变,表明市场监管部门已经认识到,直播电商的规范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持续的监管努力。

信任是直播电商发展的基石,而规则和执行是信任的保障。随着平台责任落实、追责机制完善、监管手段精准化,行业有望实现规范发展、提质升级,真正成为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