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法院开展寒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 多形式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

问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面临新挑战。近年来,学生欺凌呈现从线下向线上延伸、从肢体冲突向言语侮辱和网络围攻扩散的趋势,一些侵害行为更具隐蔽性、持续性和群体性。此外,部分未成年人对“玩笑与欺凌”“纠纷与侵权”的界限认识不清,个别家长仍存“孩子小不担责”“忍一忍就过去”的误区,导致受害者不敢求助、证据难以留存、矛盾容易升级,进而影响校园秩序和基层治理。 原因——法律认知不足与教育供给不匹配并存。一上,未成年人正处价值观与规则意识形成阶段,易受同伴压力、网络情绪和模仿效应影响,在冲动或从众中触碰底线;另一上,信息化环境下,家庭监护和学校管理面临新课题,识别、干预与规范处置能力不一。加之部分普法仍停留在“讲条文、背概念”,缺少贴近生活的情境引导,造成“听过但不会用”的落差。以寒假为契机,将法治教育延伸到社区,把规则讲到孩子听得懂、用得上的层面,是补齐短板的现实需求。 影响——既关乎个体安全,也关乎社会风尚与治理效能。学生欺凌不仅可能造成身体伤害,还可能带来长期心理创伤与社交退缩,甚至诱发报复行为;对施害者而言,若不及时纠偏,可能固化错误的权力观与规则观,增加走向违法犯罪的风险。对家庭和社区而言,纠纷处置不当容易放大对立情绪、抬高治理成本。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本质上是在夯实尊法守法的公民基础,关系到法治社会建设的源头。 对策——用“可感可用”的方式把法治送到身边。据介绍,2月4日,惠阳区人民法院团支部联合对应的单位在东风社区开展宣讲,面向居民、家长和青少年,从生活化问题切入,围绕言语、网络、社交、财物等常见欺凌形态进行辨析,并结合民事、刑事及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讲清“行为边界”和“责任后果”。宣讲强调,年龄不是规避责任的“护身符”,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需要承担相应后果,旨在纠正“未成年就不会被追责”的误解。针对“如何应对欺凌”,活动提出保持冷静、明确拒绝、及时求助、留存证据等要点,引导青少年在自我保护的同时依法维权。现场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家长提升监护与沟通能力,形成家庭保护合力。 2月6日,在坝尾社区开展的“少年调解员·法治初体验”活动,则侧重把抽象规则转化为可操作的处理路径。青少年通过模拟调解情景,呈现涉未成年人纠纷的发生与演变,随后由宣讲人员结合情景逐条释法,讲明“哪些属于侵权、如何依法化解纠纷、遇到对方不配合怎么办”等现实问题,并通过互动问答加深理解。情景化体验让孩子们在角色代入中学习规则、理解后果,推动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 前景——从一次活动到常态机制,推动共治格局更稳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司法、行政、学校、家庭与社会组织协同发力。以社区为载体开展法治教育,有利于将普法与矛盾预防前移、把风险处置前置,实现早发现、早提醒、早干预。下一步,如能在常态化普法基础上,深入完善家校社联动的求助与转介机制,畅通心理援助、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渠道,推动学生欺凌处置流程更规范、证据意识更普及、法治教育更课程化,将有助于形成“预防—发现—干预—修复”闭环,持续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精准度与实效性。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惠阳法院的实践表明,法治教育既需要专业、准确的法律解读,也需要更贴近生活的表达与传播方式。当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少年强则国强”的愿景才能更好落到现实。(全文共126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