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她给初恋转了十七万说是还钱,但没借条和转账备注;又给离异男转了八万九

温悦律师团队做过调研,发现许多夫妻之间产生裂痕,往往是因为不懂怎么面对亲密关系里的孤独和委屈。不过法律对这些成长经历并不在意,只看一个人现在做了什么、留下了什么证据、还有对孩子有没有实际照顾。 有位三十岁的女人出轨,老公把律师找来处理。律师去派出所调出酒店开房记录,又查了银行流水,还把聊天记录做了公证。因为这每一步都在法律框架里走,所以法院采信了这些证据。在判决书中,法官写明了这些情况:她跟初恋联系了三年,同时又跟小区里一个离异的男人每周约两次会,有开房记录、转账记录和邻居作证见过她半夜从那男人家出来。 老公是修车的,老实寡言,工资全交给她管。孩子才六岁上中班,以前她总穿白裙子在楼下遛狗。没人料到婚姻会这么散场。那天离婚时,她甚至没带走孩子的书包。 在这次案子里,法律上并没有“净身出户”这四个字。《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如果一方转移或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她给初恋转了十七万说是还钱,但没借条和转账备注;又给离异男转了八万九,其中一笔三万是孩子生日当天转的。法院认定这些行为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也不是看谁哭得厉害。法官单独问了孩子的话,录音里听得很清楚:“妈妈老不接我放学,爸爸接我还帮我贴小红花。”她不是没时间陪孩子,是把时间给了别人。接送记录、老师签字、家长群发言都查过了。聊天内容也不是普通问候,而是一句句“想你”、“等我离婚”、“要是能重来我一定不嫁他”。 判决结果和隔壁市的情况不太一样。隔壁市有个女的被判少分15%财产但孩子归她,是因为只有几张暧昧截图作为证据。法律不凭猜测定性。这位女人签完字那天拿到了一份《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第一页写着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离婚消除。她盯着看了很久没翻第二页就走了。 有一次我去买菜看见她蹲在公交站台喂流浪猫,手在抖保温杯里泡着枸杞茶。法律不是道德老师只是做清算它不教人怎么爱只划一条线——你跨过去结果就得自己扛。现在她租了个单间离幼儿园很远东西还在原来位置但她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