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泌阳检察院创新帮教模式 引入专业社工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既是公共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维度。

近年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依法追责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并通过考察帮教促其回归社会。

如何把“机会”转化为“改变”,把“考察期”变成“成长期”,对检察机关的专业化履职和社会支持体系的协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问题:部分涉罪未成年人在进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阶段后,仍可能面临规则意识薄弱、情绪管理能力不足、同伴影响较强、学习与就业路径不清晰等现实困难。

如果帮教方式单一、内容停留在说教层面,容易出现“当时听得懂、回去做不到”的落差,影响考察成效,也增加再犯风险与社会治理成本。

原因:一方面,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快速发展阶段,认知能力、情绪调节和价值判断尚未成熟,容易在冲动、从众或短期利益驱动下作出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家庭教育支持不足、学校管理与心理辅导资源不均衡、社会交往圈层复杂等因素叠加,使一些未成年人缺乏稳定的成长支撑。

与此同时,帮教工作本身需要法治教育、心理辅导、社会适应训练与职业引导等多维度能力,单靠司法机关“单兵作战”难以覆盖全部需求。

影响: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此次在院内组织示范课程,体现了对上述痛点的针对性回应。

活动中,检察官结合近期办理案件开展法治微课堂,围绕守法底线、行为边界进行警示教育,并就参训人员的工作生活状况开展沟通,强调“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引导其远离不良影响、重建积极社交。

随后,社工团队以合作共赢为主题设计互动课程,面向未成年人心理特点设置合作小游戏和情绪表达环节,着重唤醒自信、毅力等积极品质,帮助其在体验式学习中形成“可执行”的行为策略。

实践表明,法治告知与心理支持、社会适应训练相结合,有助于提升未成年人对规则的理解与内化程度,增强自我控制和现实规划能力,从而提高考察帮教的实际效果。

对策:从制度落实角度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应在“依法规范”与“精准帮教”之间形成闭环。

一是持续强化分级分类帮教,根据涉罪原因、家庭支持、学业就业状态、心理风险等因素,制定个性化考察方案,避免“一刀切”。

二是健全专业力量参与机制,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等资源,形成多部门协作的支持网络,使帮教从“监管式”向“修复式、成长式”转变。

三是突出可量化、可验证的目标设置,例如守法承诺、学习技能、就业尝试、公益服务、同伴交往调整等,让未成年人知道“要做到什么、如何做到”。

四是加强家庭与社区联动,推动家庭教育指导、社区矫治支持、学校协同管理形成合力,把帮教延伸到未成年人日常生活场景中。

五是注重预防关口前移,通过案例警示、法治宣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式,降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率。

前景: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正在从个案办理向综合履职拓展。

从泌阳检察此次引入社工团队参与矫治教育的探索看,未来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将更强调专业化与社会化:司法机关发挥法治引领与程序保障优势,社会专业力量提供持续、细致、贴近成长规律的服务支持。

通过深化“矫治、教育、预防”一体化建设,有望在保障法律权威的同时,提升教育挽救实效,让更多涉罪未成年人在可控、可帮、可改的路径中实现自我修复与社会融入。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仅关乎个体命运,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尺。

泌阳县的实践启示我们,唯有将法律威严与人文关怀深度融合,构建多元共治的帮教网络,才能真正为迷途少年点亮回归社会的航灯。

这既是司法文明的进步,更是对“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