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拟把带薪年休假条例修一修

人社部打算把带薪年休假条例修一修,学界也提了不少建议,觉得得给劳动者的休假权益加把劲。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放出话来,说打算把用了十几年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拿出来重新改一改,主要是想把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的工作给推到位。这招被当成是给大伙儿操心的休假问题的一个积极回应,也标志着我国的福利保障体系又要上一个新台阶了。 现行的条例是2007年定下来的,2008年开始正式用,算是我国带薪休假制度的底儿。它按照大家在单位干活的年头,把年假分成5天、10天、15天这三个档次。不过,这制度虽然在那里摆着呢,实际执行起来和当初想的还是有点偏差。有些单位因为心疼钱、爱咋咋地或者是行业的毛病,没把职工的假期给足;还有些职工是因为找活儿不容易、怕业绩不好被辞退,主动或者被迫放弃休假。这种“有政策却没执行”的事儿,多少冲淡了制度原本该有的好处。 针对这些毛病,学界和政策研究这块儿的人也在琢磨办法。山东大学生活质量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的陈肖涵研究员他们就说,现在的法律地位、谁该负责还有监督这一块都有提升的空间。他们认为,把带薪年休假当作一种法律给的不可少的权利来定,而不是单位能商量着来的福利,这才是把它抓严的关键。特别是现在的条例里有那么几句,比如“单位根据情况看职工自己想不想休”,“单位忙得没空的时候只要职工同意就能不安排休”,这些话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被单位拿来当挡箭牌逃避责任。 学者们建议修订的方向得偏向强制一点,让单位有法定义务必须保障职工的休假权,还得有对应的罚则;同时得确立一个“职工意愿优先”的原则,别让单位自己一个人说了算或者偷偷摸摸压缩假期时间。另外,假期的长短和结构合不合理也是大家在聊的重点。有研究觉得现在按工龄分的档次步子迈得太大了,特别是要拿10天以上的假期得干很长时间的活,这对年轻人、做新业态的人来说可能不太够。 重庆市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那边的分析也说,稍微把享受长假期的工龄门槛降一降,弄个更公平点的天数设定办法,能让更多人有获得感。还有就是让大家的休假安排更灵活点,自己能做主挑日子休息也好,这样既缓解了集中休假带来的社会压力,也给双休日的全面落实创造了好条件。 不过得说明白的是,虽然大家都说假期得变长、结构得变好,但最近官方说的重点还是要先落实现有的制度。之前国务院的会也强调过“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这说明这次修订可能会走“先保证落实、再琢磨标准”的路子,先把落地的最后一步给打通了。 带薪年休假制度搞得好不好不光是权益的事儿,还关乎内需能不能挖出来、日子过得好不好跟经济社会能不能协调发展。现在人口结构变了、工作方式也不一样了,大家对权益的要求也高了,这时候对休假制度好好查查、改改是挺急的事儿。 推动这次修订和落实是个很重要的民生工程。这不仅要靠法律把规矩定死了提供保障;也得靠单位自觉地执行;还得靠社会上都有个共识。人社部这次发信号出来修法算是走了一步好棋。 接下来怎么平衡职工休息和企业正常经营?怎么让制度设计更符合现在的社会发展和新的就业形式?这些都是政策制定和执行时需要一直想的问题。只有让休假权利不再是写在纸上的死规矩变成现实中的好处;才能真正做到“劳有所休”;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给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打下坚实的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