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春市宽城区一名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严重伤害——经鉴定为六级伤残——累计医疗费用18万余元;由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正常支付。面对沉重的医疗支出和后续康复需求,当事人的兄长杨先生代其向社保机构申请先行支付费用,但社保机构仅垫付了部分伤残补助金,大额医疗费用一直未能及时落实。
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安排;本案表明,当法律援助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形成协同机制,能够更高效地解决劳动者维权中的实际难题。下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将有助于更好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应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使法律服务更可及、更有温度,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