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这个词要给改成“物业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部他们采纳了这个建议!“‘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这两个词听着很像,其实意思差别很大。”最近,在全国人大的一次会议上,来自上海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的副主任樊芸提出了这个建议,她希望让每个业主都能真正感觉到自己是家里的主人。这个建议很快引起了很多人关注。樊芸提到,9日的时候,住房城乡建设部给她打了电话,告诉她这个建议已经被采纳了,相关部门还把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和行业分类的工作提上了日程。她是从去年的一次调研中得到这个想法的。那个时候她听说了一个故事,一个70多岁的老人他母亲住在一个老旧小区里。这个市民每次开车送母亲回家,都会被物业拦在门口不让进去。物业说车位紧张什么的,这个市民就跟他们解释说自己是业主啊,把母亲放下来就走的人。他们的沟通也没解决问题。樊芸听了以后也很无奈,“这些事虽然看起来小,但反映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问题。”“我把这个故事拿到会议上讨论时,就是想把‘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看能不能把矛盾给理顺?”事实上民法典里早就把物业服务定义成契约关系了。比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合同”、“物业公司要维护小区秩序和保护业主安全”。但现实中很多物业公司还是习惯把自己当成管理者,有的小区门禁变关卡,车位成了赚钱的工具。樊芸说现在大家更在意服务体验了,“管理”要变成“服务”。好的物业公司可以提供一些个性化服务比如陪护老人、陪孩子运动还有搬运东西时候提供便利。 “物业管理”变成“物业服务”的区别是很大的,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回应是个好消息。接下来要解决的是怎么把管理变成服务还有如何让物业费透明公开和成立业委会方便的问题。“这次改变是个好开始,希望能形成一个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