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呢,咱们来聊聊一个挺让人烦心的事儿,就发生在杭州的拱墅保时捷中心。事情是这样的,10月29日那天,罗女士特地跑到杭州拱墅保时捷中心去提她看中的车。结果呢,在交钱、验车这一环节出了岔子。罗女士本来是想买一辆内饰全红的保时捷迈凯逐梦版,结果一验车,发现这辆车的生产日期是在今年2月,从出厂到现在已经放了差不多9个月了。 罗女士心里就犯嘀咕了,觉得车子在外面放那么久,零部件说不定都老化了,这可不像自己预想中的新车样子。她就觉得这车成了所谓的“库存车”,不符合自己当初的买车打算。再加上销售人员之前也没提过这茬事儿,对她问的生产日期问题也不太上心。罗女士就跟销售人员说清楚了,我要的是全红内饰的车子,现在这个日期的问题直接让我没法下决定。后来她又找朋友商量了一下,越想越觉得还是算了吧,甚至想着要不就去看看二手车。 因为罗女士一直没按约定去付首付、提车,那边的杭州拱墅保时捷中心就开始着急了,先后给她发了好几封信。先是《新车交付通知书》,接着又是《提车催告函》,意思就是说你要是再不办手续,合同就要解除了,之前交的那2万元定金我们也没收了。 对于罗女士的这些要求,杭州拱墅保时捷中心市场部的陈经理也有话说。他说合同的附件上都写得清清楚楚的型号、颜色和生产年份这些细节,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消费者应该是知道这些情况的。陈经理觉得罗女士后来反悔了可能是对车型配置或者优惠不满意。不过他也说了个好消息:要是罗女士愿意继续买这辆车的话,可以跟上面申请保留这个定金。 记者去查了一下发现,现在咱们国家对于“库存车”到底咋算还没个统一说法,一般大家说的是出厂超过半年没卖出去就算库存车。但具体咋认定还得看合同怎么写和车的实际情况。法律专家也出来分析了一下:如果卖家没瞒着啥关键信息(比如生产日期),合同里也没特别约定这个日期问题的话;那消费者要是单方面不要车了可能就算违约了。 但要是商家没有把该说的话都说出来(没尽到告知义务),或者车子本身就有质量问题的话;那消费者是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的。 到现在为止呢,双方还是没谈拢谁到底退钱不退钱的问题。罗女士铁了心要把那2万元定金要回来;还放话说如果真解决不了这事儿,她不排除要去打官司。 这件事其实也提醒咱们在买车的时候得多留个心眼:首先得把关键参数核对清楚;其次得把合同条款看明白;商家这边也得主动把情况跟消费者说清楚才行。 现在大家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了;市场也越来越规范了;为了能让大家都放心买车;还得靠商家、消费者还有监管部门一起努力来营造一个公平诚信的买卖环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