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迎来新进展。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加快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旨在深入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提升保障效能。个人账户共济制度的推进,基于对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的再审视。长期以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存在一定规模的闲置资金,保障功能未能运用。另外,人口流动加快、异地就医需求上升,原有的省内共济模式在覆盖范围和便利性上逐渐显现不足。鉴于此,推进跨省共济成为完善制度安排、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的现实选择。此次改革的核心在于拓宽共济对象与使用场景。通知明确,跨省共济适用对象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形成更灵活的家庭保障网络。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既可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费用,也可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并可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随着这些安排落地,个人账户不再只是个人积累资金的工具,而更接近家庭层面的健康保障资金池。前期试点为全国推广打下基础。国家医保局指导各省开展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已取得进展,5年来累计共济超过7.8亿人次、共济金额超过1000亿元,显示出制度的可行性与实际效果。同时,337个统筹地区已开通医保钱包并实现跨省共济,为进一步扩面推广积累了经验。这些实践表明,个人账户共济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和执行基础。推进跨省共济的影响将持续释放。对个人而言,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更灵活,保障作用更直接;对家庭而言,近亲属间互济有助于补齐家庭成员间的保障缺口,尤其对老年人、儿童等群体更具支持意义;对社会而言,有助于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制度公平与可持续运行,并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制度支撑。下一步,各地仍需完善配套措施,确保跨省共济进行。重点包括: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医保数据互联互通;优化结算流程,提升跨省共济便捷度;加强监管,防范基金风险;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从地方试点走向全国扩面,医保个人账户的变化表明了社会保障制度持续自我完善的改革方向。当闲置资金更顺畅地转化为可用保障,既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也强化了以家庭为单位的保障逻辑。在老龄化与城镇化叠加的背景下,这项改革有望成为观察我国民生治理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切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