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禁渔“高压线”下仍有人以身试法。 彭泽县地处江西北部,长江岸线资源突出,辖区内46.54公里长江岸线是江西重要的“家门口”江段之一,也是长江十年禁渔制度落地见效的关键区域。按照有关规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任何以生产性捕捞为目的的作业以及使用禁用渔具的行为均被严格禁止。然而,个别人员仍选择在夜间或人流稀少时段铤而走险,给水域生态恢复与执法监管带来压力。 原因——侥幸心理与规则意识不足交织。 近期,公安水上派出所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执法力量开展夜间水域巡查,在江面发现异常灯光后靠近核查,现场查获一名男子使用海竿等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网兜内有渔获。执法人员当场固定证据,依法扣押渔具和渔获,并将涉案人员带回调查。目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更办理。 从案件反映的情况看,一些人将“休闲垂钓”与“非法捕捞”简单等同,认为“只钓几条无伤大雅”,忽视了禁渔期、禁渔区对渔具、方法和目的的严格限制;也有人受“鱼多了、好钓了”等传言影响,误判执法力度,进而产生侥幸心理。禁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则意识的缺口往往成为违法行为滋生的入口。 影响——不仅破坏生态修复进程,也冲击法治权威与社会共治。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系统性修复为目标的重大保护举措,着眼于水生生物资源衰退、栖息地破碎化等突出问题。许多重要经济鱼类及珍稀物种繁殖周期长、恢复慢,持续性捕捞会导致资源量难以回升,甚至引发“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差”的恶性循环。对个体而言,非法捕捞看似“成本低、收益快”,实则破坏公共生态产品供给,挤压水域生物恢复空间;对治理而言,个案如果得不到及时查处,容易形成“跟风效应”,削弱制度威慑力,影响群众对禁渔政策的理解与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禁渔深化,彭泽段江面近年多次出现江豚活动迹象。江豚作为长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的重要指示物种,其出现与频次提升,侧面印证水域环境与鱼类资源正在改善。越是在成效初显的阶段,越需要防止违法捕捞反弹,守住来之不易的修复成果。 对策——以“联合执法+普法宣传+源头治理”织密监管网。 一是持续保持水陆联动、昼夜巡查的高压态势。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应深化协作,针对夜间、汛期、节假日等高风险时段加密巡逻频次,提升快速发现与处置能力。 二是提升取证与打击的规范化水平。对使用禁用渔具、禁用方法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完善现场取证、电子证据固定、渔获鉴别等流程,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检验。 三是抓住“买卖链条”开展延伸治理。对明知来源非法仍收购、运输、贩卖的行为依法打击,推动形成“捕不到、运不走、卖不出”的闭环治理格局。 四是强化面向公众的政策阐释与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解读禁渔范围、禁用渔具、法律后果等关键内容,尤其要把“休闲”与“违法”的边界讲清楚,让群众明白禁渔不是口号,而是必须遵守的制度安排。 前景——以制度定力换取长江生机,以共治合力守护生态底色。 长江保护进入从“阶段性修复”向“长效化治理”深化的关键时期。随着禁渔政策持续推进,鱼类资源恢复、水域生态改善的积极信号将进一步显现,但同时也可能带来违法捕捞“回潮”的诱因。下一步,彭泽将继续以执法刚性守住生态红线,同时推动社会参与、志愿巡护、举报奖励等机制落地,让守护长江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可以预期,在严格法治保障与科学修复措施共同作用下,长江彭泽段的生态系统稳定性将不断增强,更多珍稀物种回归将从“偶遇”走向“常见”。
长江禁渔不是短期行动,而是一项为长江“修复蓄力”的长期工程。对任何试探红线的行为依法查处,既是对公共资源的保护,也是对生态底线的坚守。只有让守法成为共识、让监管成为常态、让修复获得足够时间,才能把“看得见的变化”转化为“可持续的复苏”,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厚实的生态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