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遇车祸引发的工伤赔偿案终审宣判 企业用工责任再引关注

问题——“上下班路上出事故”算不算工伤、哪些费用该由谁承担,长期以来都是劳动争议中的常见焦点;2018年2月,四川成都金堂县职工罗某下班返家途中骑行二轮电动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受伤。交管部门认定对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者逃逸。罗某多处骨折,住院治疗近一个月。此类案件通常涉及两项关键判断:一是事故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规定;二是在伤残等级确定后,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哪些赔付项目、标准如何计算。

这起历时两年的工伤赔偿案虽以判决收尾,但其背后的法律问题仍值得重视;工伤保险制度并非对用人单位“加码”,而是对劳动关系中相对弱势一方的基本保障。依法参保、规范用工,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也是降低法律风险的有效方式。对劳动者来说,权利不会自动实现,及时取证、依法申请、按期维权,才能在法律框架内争取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