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这天,梅州出事了!兴宁那边,黄槐镇西一村上午11点多突然燃起山火,相关部门火速赶往扑救。到了下午4点多,明火终于彻底扑灭了。原来这是曹某在石灰坑祭祀时,不小心引燃了周边杂草。当时天气干巴巴的,火一下就烧大了,幸好扑救及时才没伤到人。经过鉴定,这火把61.67亩地给烧了。曹某因为这事儿已经被警方刑拘了。 这天晚上8点15分左右,梅县区梅西镇的一座山也着了火。接报后,公安民警立刻赶到现场,跟应急部门还有党委政府一起拼命灭火。后来查明,这火是李某某母子放烟花弄出来的。山火烧毁面积不小,李某某现在因为涉嫌失火罪也被刑事拘留了。 她挺后悔的,说以为孩子就在家附近玩一会儿没什么事儿,哪知道会惹这么大麻烦。 记者连线到的李某某坦言:“奉劝大家千万别在山林边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住在附近的住户更要小心。我原以为孩子就在家附近玩一会儿不会有事,没想到竟酿成这么大的祸。现在回想起来,既后悔又后怕。”她觉得作为家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公安部门再次给大家提个醒:严禁一切火种进山,林区坚决禁止放烟花!家长要看好孩子,严防玩火引火烧身。一次疏忽可能毁掉山林,也会毁了一个家的安宁。大家一定要吸取教训。 梅州公安郑重提醒:保护绿水青山是大家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广大市民一定要安全用火,千万别违规在野外点火。一旦惹了火,轻则罚款拘留,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