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触碰道德底线

有一部短剧因为让十一岁的孩子演那种成年人的感情戏,这事儿闹大了。社会上都在讨论,说他们演的内容根本不符合道德规范。目前这部剧在几个平台都被下架了,相关部门也开始查了。其实这事儿也不是头一回了,反映了现在网络短剧创作的时候,内容导向有问题,还有行业自律不够。最近几年网络微短剧挺火的,因为它短、快、情节多,市场越来越大。可是有些制作方为了流量和热度,把低俗、猎奇甚至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加进去,完全不考虑对社会的影响。这部剧把孩子放在成年人的框架里演,不仅违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里的规定,还触碰了道德底线。从法律角度看,责任挺复杂的。我国法律说不能利用孩子做有害身心健康的表演活动。这次这个剧在演员选择、情节设计、镜头表现上都明显违规了。律师说要是调查发现剧中的肢体接触超出了艺术表演的必要范围,就是对孩子的侵害,相关人员可能得负刑事责任。另外播出平台也没把审核工作做好。公众现在对未成年人参与文艺表演的界限更清楚了,也对内容伦理更敏感了。这次事件也说明现在网络视听内容在生产和审核环节还有漏洞。一些平台光想着赚钱没落实好先审后播的制度。相关部门已经把这部剧下架了,还要进一步调查。行业内部也得反思整顿一下。制作机构要把责任意识立起来,不能再利用未成年人进行不当表演了。播出平台得完善审核机制,坚决不让违规内容传播。以后网络文艺发展还得靠法规完善、监管加强和行业自律建立起来才行。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和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才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事。必须让法治规范、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共同努力才能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这样才能让文艺创作真正成为展现时代风貌、滋养人心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