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首席合规官: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这一文件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这份文件中有关金融机构应在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的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一年的过渡期内作出回应。专家普遍认为,设立首席合规官是银行业合规治理从“被动监管遵循”迈向“主动合规治理”的关键一步。为了把合规工作落到实处,金融机构需要建立一套贯穿全领域、覆盖全过程的合规管理体系,把合规基因融入决策和经营的每一个环节。 具体到执行层面,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指出,银行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合规要求比一般企业要高很多。因此,银行必须坚持合规经营,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员工增强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从具体操作来看,银行首席合规官要对本机构及其员工的合规管理负专门领导责任。他们不仅要负责组织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还要监督合规部门和岗位的履职情况。同时,他们还需要组织推动合规审查、检查与评价等工作,确保各项合规规范能够在机构内严格执行和有效落实。 按照规定,首席合规官要把这一职务与管理前台业务、财务、资金运用或内部审计等可能产生职责冲突的部门分隔开来。不过,行长(总经理)兼任首席合规官的情况除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合规管理具备相应的严肃性和独立性。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近期银行密集任命首席合规官的主要原因是要响应上述新规的要求。 自2月12日以来,多家上市银行陆续发布了首席合规官聘任的相关公告。光大银行首先公布了杨文化将出任副行长兼首席合规官的消息。两天后,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也分别宣布了各自的行长张辉和王志恒将兼任首席合规官。接着在2月13日同一天,建设银行、浙商银行、兰州银行和青农商行也宣布了相关人选。其中,交通银行聘任刘建军兼任首席合规官;建设银行、兰州银行、青农商行和浙商银行均由行长担任这一职务;而浙商银行吕临华的任职资格则需要等到其行长任职资格获批后才生效。 到了2月27日这天,又有5家上市银行宣布了首席合规官人选。截至3月2日,已经有近30家上市银行发布了相关公告。从各家银行聘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是由行长兼任这一职位;也有部分银行选择了副行长、首席风险官或行长助理等高管来兼任;还有个别银行采取了专职模式。对于这种做法,某国有大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赞同。他认为让高管人员兼任首席合规官有利于从高层做起推动合规文化建设。这既能培养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又能营造不敢违规的氛围从而保障高质量发展。 据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此前发布的答记者问内容显示:金融机构要提高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就需要把合规管理有机融入公司治理体系、运营管理架构和业务流程当中。“把合规从高层做起高位推进”,是有效运行合规管理体系的必要前提。因此要求金融机构提高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将其融入公司治理等环节以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也是此次新规的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