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加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力度 2025年已成功追回12名外逃犯罪嫌疑人

反腐败追逃追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国内国外两方面工作;这项工作既要依法追捕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又要追缴其违法所得;既要完善国内法律制度,又要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必须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同作战、多措并举,才能取得实效。 在追逃工作上,检察机关取得了显著进展。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下,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配合劝返、遣返、引渡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12人。同时,对23名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对7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提出违法所得没收申请。 规范体系的完善是推进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基础。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反跨境腐败法律法规制定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推进缺席审判程序涉及的司法解释的制定,完善对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逮捕决定的衔接工作。这些举措有助于形成更加完整、科学的法律制度框架。 涉腐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强。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1100余人,较往年有明显增长。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某中管干部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洗钱案时,首次在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认定自洗钱犯罪并提起公诉,标志着对腐败犯罪全链条的惩处更加深入、更加全面。 追逃防逃追赃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正在健全。检察机关通过强化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打击,既切断了腐败分子的"逃生通道",又有效追缴了违法所得,形成了对腐败犯罪的全方位、立体化打击格局。

追逃追赃既是对腐败分子的有力追击,也是对制度权威的坚定维护。十年"天网"经验表明,只有坚持统一领导、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规则、紧盯资金链条,才能让外逃无路、赃款难藏;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更严格的司法标准、更完善的制度供给和更高效的国际合作,持续织密"追逃追赃网",为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