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历时多年的虚假诉讼案件近日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经审理查明,2012年,被告人陈某夫妇为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后,为逃避担保责任,策划虚构债务纠纷。其间,陈某指使亲属郑某伪造200万元借款协议,并将名下房产抵押给郑某。
诉讼权利不是牟利工具,更不是规避责任的“技术通道”;以伪造债权、捏造事实推动裁判与执行,看似借程序获利,实则破坏法治秩序、侵害他人权益,最终难逃刑事追责。守住诚信底线、依法行使权利,既是对自身负责,也是对市场秩序与司法公信力的共同维护。
一起历时多年的虚假诉讼案件近日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经审理查明,2012年,被告人陈某夫妇为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后,为逃避担保责任,策划虚构债务纠纷。其间,陈某指使亲属郑某伪造200万元借款协议,并将名下房产抵押给郑某。
诉讼权利不是牟利工具,更不是规避责任的“技术通道”;以伪造债权、捏造事实推动裁判与执行,看似借程序获利,实则破坏法治秩序、侵害他人权益,最终难逃刑事追责。守住诚信底线、依法行使权利,既是对自身负责,也是对市场秩序与司法公信力的共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