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注册资本8亿元的工业企业在2022年因债务危机进入破产程序,集中暴露出资不抵债与职工权益保障两大难题。企业拖欠工资、社保费用等问题牵涉129名职工,未清偿债权总额达987万元,如处置不当,可能引发较大社会风险。分析认为,困境与传统破产清算模式“停产清算”的局限涉及的——企业停产后资产易快速贬值,而职工债权因清偿顺位靠后往往难以及时兑现。大邑县法院研判指出,若仅靠变卖资产,不仅会造成厂房设备闲置、技术工人流失,难以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也可能加剧劳资矛盾。面对该局面,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联合税务、人社等部门搭建协同处置平台。核心做法是探索“破产不停产”模式:在清算期间保留企业生产资质,由破产管理人监督企业继续经营。通过承接订单、租赁生产线等市场化方式,企业在两年运营期内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000余万元,缴纳利税1500余万元,既稳定了就业,也为债务清偿提供了持续现金流。法律专家表示,该实践契合《企业破产法》关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立法意图。在债权人会议表决确认职工债权优先受偿后,法院分阶段推进资产处置:2025年主要资产变现后先行支付60%;待2026年初剩余资产交割完成后实现全额结清。最终,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权益实现100%兑现,清偿时间较常规程序提前9个月。
大邑县法院的该实践,为破产审判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案例表明——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通过机制创新与市场化运作,既能更有效保护职工等弱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更充分盘活企业存量价值,降低社会风险。随着破产法治深入完善,此类兼顾效率与公平、权益保护与资源利用的探索,有望在更多地区落地并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