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4份“炖菜+米饭套餐”花了130.1元

中新网北京3月18日电(记者刘越),昨天北京互联网法院有个发布会,讲了个外卖的纠纷。有位叫王某的消费者在某餐饮店买了4份“炖菜+米饭套餐”,总共花了130.1元。吃的时候发现米饭有股怪味变质了,他找客服反映情况,结果客服只答应赔16元米饭钱。王某觉得不行,就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了。后来监管部门查证后处罚了商家,认定商家卖的是变质食品。王某就把商家告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想要拿回全部130.1元钱,还要求赔偿5000元。 法院经过审理觉得证据挺充分的。像聊天记录和处罚文书都能相互印证,证明这个米饭确实坏了。《食品安全法》规定商家卖变质食品是违法的,所以得赔钱。不过这份套餐里的米饭和炖菜是分开包装的,有自己的价格标签。现在证据只证明米饭有问题,炖菜没事。所以法院就判决把16元的米饭钱退给王某,还罚了商家1000元。 这个判决给以后类似的外卖纠纷定了规矩。现在外卖市场很大,大家都特别关注吃东西安不安全。这个判决告诉咱们怎么划分责任:消费者得拿出证据证明东西有问题;商家要是确实卖坏东西了就得赔钱。这样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又不会随便扩大商家的责任范围。就像这次一样,要是套餐里的一项食品出问题了,就只赔那一项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