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黄河滩区点多线长、群众法治需求集中,生态保护与生产生活矛盾交织。
东明县地处黄河入鲁第一县,沿黄乡镇滩区新村承载大量群众生产生活。
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力度加大、滩区治理持续推进,群众在土地使用、生态管护、涉水安全、邻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需求上升。
同时,企业发展面临用工规范、工伤赔付、合同管理等风险,若处置不当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和经营压力。
基层治理要在“守护黄河安澜”和“保障民生发展”之间找到可执行、可持续的法治路径。
原因——法律条款专业性强、基层落实存在“最后一公里”,加之协同机制不足。
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在一些村庄和企业端,仍存在对《黄河保护法》具体条款理解不深、依法办事习惯尚未完全形成等问题。
一方面,滩区治理涉及水利、生态、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司法等多部门职责,基层在信息共享、联合普法、纠纷联调方面需要更顺畅的机制;另一方面,群众日常生活更关注“怎么做、找谁办、如何维权”,如果普法停留在条文宣读,难以转化为可操作的行为指引。
企业端也同样存在“政策知晓不充分、合规管理薄弱、遇事缺少专业支持”等短板,风险往往在争议爆发后才被看见。
影响——法治供给越精准,基层治理越稳,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越能形成合力。
在东明沿黄地区,面向群众的普法与纠纷化解不仅是“讲清楚法”,更关系到黄河滩区治理成效与社会稳定。
通过把法治教育嵌入村庄文化阵地、把法律咨询前移到田间地头,可提升群众依法维护权益、依法参与治理的能力,减少因误解政策、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冲突。
对企业而言,及时介入的调解与合规指导有助于降低诉讼成本,稳定劳动关系,防止“小纠纷”演变为“大矛盾”,从而为地方营商环境和产业发展增添确定性。
对策——以“普法+阵地+联动调解”提升法治服务可及性,推动从被动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
作为东明县政协委员、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王忠秋将履职与专业优势结合:一方面,围绕黄河滩区治理与生态保护,持续走访群众、记录诉求,聚焦《黄河保护法》基层落地堵点形成社情民意信息,推动完善“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等做法,增强基层普法的覆盖面与常态化;另一方面,依托“沿着黄河去普法”等载体,探索“流动法治课堂+文化阵地宣讲”模式,用更贴近群众的表达方式讲清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要点,把条文化为可理解、可遵循的日常规则。
同时,围绕企业纾困,他推动设立以调解为重点的工作室,通过政协委员联络渠道承接企业和职工诉求,联动人社、司法等力量,形成“接诉—核查—释法—协商—履行”的闭环。
以工伤争议调解为例,在依法释明责任与程序的基础上兼顾双方承受能力,促成分期履行,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帮助企业化解风险,实现案结事了。
前景——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基层法治服务将从“单点发力”迈向“体系化供给”。
下一步,黄河滩区治理更需要以法治为统领的基层协同:普法要更聚焦重点群体和关键事项,调解要更多前置到矛盾萌芽阶段,公共法律服务要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同向发力。
实践表明,政协委员等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若能以专业能力嵌入协商平台、以制度化机制连接部门资源,既能提升政策落地质量,也能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稳定的预期。
随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跨部门普法联动、调解工作室机制不断完善,黄河岸边的治理效能有望持续提升,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夯实社会基础。
从法律工作者到民意传递者,从纠纷调解员到政策建言人,王忠秋的履职轨迹诠释了新时代政协委员的担当。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需要更多这样既懂专业、又接地气的"桥梁型"委员,让法治阳光照进每个角落,为重大战略实施筑牢民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