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高效地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湖南郴州市最近出台了一项举报奖励办法,给市民提供了一个打击诈骗犯罪的新途径。这个办法旨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通过鼓励群众举报诈骗线索来守护百姓的财产安全。郴州市公安局把这项举措看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重要一步。根据这次出台的《郴州市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不管是通过电话还是邮箱举报,只要线索查证属实,公安机关都会给举报人奖励。这种多元便捷的举报途径可以确保市民能够快速反馈诈骗线索。 这个办法的核心是提供具体的奖励标准。根据线索价值和打击效果,举报人能获得不同金额的奖励。如果成功拦截被骗资金或者等价贵金属,按拦截金额的5%给予奖励;如果根据线索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者端掉犯罪窝点,根据行政处罚或刑事打击情况给予2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奖励。还有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和“金主”等关键人员线索也设置了相应奖励。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境外涉诈人员主动举报也被视为自首或立功行为。这个规定可以分化瓦解境外犯罪团伙。为了确保这个办法落实到位,公安机关明确了核查、认定和专项资金奖励的工作原则。市、县两级反诈中心负责线索核查、认定和发放奖励。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公安机关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兑现奖励。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郴州市出台举报奖励办法不仅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行动,更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安全格局的探索。这个办法把法律规定转化为市民可知可感、可参与获益的具体措施。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手法更新迭代速度很快,产业链条复杂隐蔽。如果只依靠公安机关专业力量难以做到全方位防范打击。因此,“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成为治理思路很重要。这个办法把法律赋予公民举报权利转化为可操作、有激励的具体行动指南。 这个办法还特别鼓励身处关键环节的一线从业人员成为“反诈哨兵”,比如交通运输行业人员举报可疑资金物品运送线索,通信酒店行业人员举报非法通讯设备窝点线索等。 这次出台《办法》系统性构建了举报奖励运行框架。重点包括利用运输服务业进行赃款赃物转移洗钱活动、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非法安装使用“GOIP”“VOIP”等虚拟拨号设备为诈骗提供技术支持行为等。 它把打击锋芒延伸到整个犯罪生态链上,体现了对诈骗犯罪“全链条”打击决心。 郴州市出台这项《办法》标志着在动员社会力量、深化源头治理、提升打击效能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希望随着这个机制有效运行更多“朝阳群众”能涌现出来与公安机关一道共同筑牢守护百姓“钱袋子”的坚固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