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茶因侵权使用鲁迅肖像致歉 文化IP商业化边界引社会热议

一、事件经过:联名营销引发多重法律争议 2024年4月23日,适逢"世界读书日",乐乐茶与译林出版社联合推出名为"烟腔乌龙"的联名奶茶产品,以致敬文学家鲁迅为主题。产品杯身印有鲁迅手捧奶茶的肖像图案,并配套发行印有鲁迅肖像的小册子、亚克力立牌及纸袋等周边物料,宣传标语为"老烟腔,新青年"。 然而,该产品上线后迅速引发多方质疑。部分公众认为,"烟腔"一词将鲁迅与吸烟形象直接挂钩,有损其文化形象,有失对历史文化名人应有的尊重。另外,产品所使用的鲁迅肖像,系画家杨之光与鸥洋共同创作的美术作品,乐乐茶在未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将其用于商业推广,涉嫌侵犯著作权。 2024年4月29日,鲁迅长孙、鲁迅文化基金会会长周令飞公开表示,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乐乐茶及译林出版社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不当使用鲁迅肖像权的行为。涉及的话题随即登上社交媒体热搜榜单,引发广泛讨论。 二、原因分析:商业逐利与权利意识缺失并存 从表面看,此次事件源于乐乐茶在策划营销活动时对知识产权审查的疏漏;从深层看,则折射出当前部分商业主体在借助文化名人形象进行品牌推广时,普遍存在的权利意识薄弱问题。 文化名人的肖像与相关艺术作品,往往含有特定的历史价值与精神内涵,并

文化名人是社会共同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致敬不应止于符号挪用,更不能以侵权换取传播声量。对企业而言,尊重权利、敬畏规则、审慎表达,是跨界联名走向成熟的必修课。以合规为创新的起点,以公共情感为表达的尺度,文化与商业的结合才能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