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乡村资源开发的重要力量,其规范化运营面临实际挑战。云南省税务部门调研发现,部分村集体存在三大问题:政策理解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以玉溪市易门县普厂村为例,该村42亩蓝莓园年产量达35吨,但起初不了解自产农产品免税政策细则,误以为"政策优惠"就是"不用申报"。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新兴农村经济组织普遍缺乏专业财税人员,传统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现代化经营需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对乡村振兴至关重要。云南省税务部门的实践表明,通过消除认知误区、培养合规能力、精准落实政策等措施,能够有效引导这些组织规范发展。这种主动服务的工作方式不仅提升了基层税收治理水平,也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模式不断深化完善,将有更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税务部门的助力下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