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支付普及,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呈上升趋势。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为此类争议提供了参考。案件显示,2024年1月至11月,一名12周岁的初中生使用某K歌类应用程序过程中,未经监护人同意,通过微信零钱及亲属卡累计充值近8万元。家长发现后与平台协商退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涉及的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认知和判断能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方可生效。本案中,相关充值行为既无事前同意,也未获事后追认,依法应认定无效。需要指出,法院在判决中同时指出,监护人长期未能发现未成年人的异常消费,存在一定监护疏漏。综合各方过错程度,法院酌定由被告返还6万余元。业内专家分析,此类案件多发主要有三上原因:部分平台身份核验机制仍有不足;未成年人自控能力较弱;家长对电子支付工具的管理不够到位。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投诉量同比增长近四成。针对这个问题,相应机构已推出多项举措。2023年8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建立未成年人模式,并对未成年人充值等行为设置限制。多家头部互联网企业也已上线“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双重验证。法律界人士建议,家长应妥善保管支付密码并定期核对账户流水;学校可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平台应深入完善技术防护与风控措施。多方协同,才能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
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表面是“退不退款”,背后牵涉监护责任、平台义务与交易安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既要依靠司法厘清责任,也要推动平台把规则落到实处、家长加强日常把关、社会教育更有针对性。让技术发展与保护机制同步,才能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安全、清朗的数字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