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的背景下,经营者集中监管正日益成为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市场监管总局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2025年查处的13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中,未依法事前申报、擅自突破审查期限等程序性违规占比超过七成,说明部分企业在反垄断合规上仍存在明显认知盲区。 从行业分布看,涉案企业覆盖零售、半导体、电力电缆等重点领域,其中国有企业占比46%,也反映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过程中,规范运作仍需继续加强。值得关注的是,3起外资企业案件均涉及跨境并购,暴露出国际规则在本土适用中的共性难点。虽然涉及的案件未实际造成竞争损害,执法机构仍通过阶梯式处罚强化警示:对主动整改企业适用“首违不罚”,对重复违法者顶格处罚500万元,说明了兼顾规范与比例原则的执法取向。 这个分类处置方式,与我国反垄断制度的持续完善相呼应。自2022年修订后的《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实现与GDP增速动态挂钩,审查时限压缩至180天。但在实践中,部分企业因并购时效压力选择“抢跑”审批,或误判“营业额未达标”等情形而触发监管。更棘手的情况出现在附加限制性条件案件中:例如某半导体企业曾因擅自调整技术授权范围被追加处罚,显示结构性救济措施的执行与监督正成为执法关注的新重点。 针对企业跨境经营需求,总局也提示需重点防范“规则冲突”风险。随着RCEP等自贸协定深入实施,中资企业海外并购中“重复申报”的情况增多。2025年某工程集团在东南亚收购案中,就因未同步向我国与东道国申报导致交易搁置。对此,执法机构建议企业建立跨国合规“双清单”机制,重点关注欧盟、美国等司法辖区具有域外效力的相关规定。
反垄断执法的深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企业并购活动中的合规意识与行为,直接影响市场竞争秩序和高质量发展的推进。市场监管总局此次通报为企业划出了清晰的合规边界,也向市场参与者传递了明确提醒:依法合规不是发展的负担,而是可持续竞争的前提。企业通过应报尽报、严守承诺、完善海外合规体系,既能降低法律风险,也能在更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实现稳健、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