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改一改

财政部刚发了个新通知,是要把2020年和2023年那两个老版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改一改。这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批准了的。 这新规说,原来计划到2025年结束的实施期限,现在把时间线拉到2030年。这个变化主要是为了让资金支持能更长期地扶持相关产业发展。 这一次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也变了不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在2022年底就结束了,但清算工作要做到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的时间是2024年到2026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补政策到2025年底收尾,清算期要延续到2027年。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则从2026年一直到2028年。还有一些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支出也包含在内。 这些政策到期以后,财政部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起评估,看有没有必要接着搞下去。如果觉得有必要继续实施,那就继续办;如果没必要了,就按规矩清算完毕。 那个原来第九条规定依据2015年版本第四条支持的内容这次也给删了。 第十一条也变成了第十条,意思是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如果在资金管理上乱来,或者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之类的违法行为,那就要依法追究责任。如果涉及犯罪的话,也得追究刑事责任。申请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是违规了,也得按国家法律办事。 第十三条改成了第十二条。新的规定是从2026年2月14日开始生效的。原来那两个老版本的通知也就从这个日期起作废不用了。 这个通知是财政部2026年2月14日公布的。财政部会根据这个通知重新公布一个修改版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