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保姆辞职当保姆为无民事行为

高工母亲和未婚硕士女儿不幸双双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病,失去了自理能力和交流能力。法定监护人也失联了,剩下的吴阿、吴阿姨全靠保姆闻阿姨一个人在撑。随着病情的恶化,闻阿姨终于撑不住了,提出离职。这个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晨报》之前报道过类似的事件。最近,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处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母女俩生活无法自理,保姆一人负责照料她们的一日三餐、个人卫生还有大小便护理。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大上海城市花园居委会看到她们的困境后,决定承担起照顾她们的责任。居委会递交了诉状给普陀区人民法院,希望能成为母女俩的监护人。经过检察官调查发现,这对母女的处境非常艰难。她们每个月的退休工资有2万多元,但每个月要还1万多元的房贷。再加上给保姆支付6000元的工资,家庭收支勉强维持。房子还有100多万将近200万的贷款,只靠退休工资和保姆工资来还贷几乎不可能。于是居委会决定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担任这对母女的监护人。 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大上海城市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朱萍萍说:“她们脚有些发黑了,也没有办法配合就医。”但是这个时候却没人愿意来当她们的监护人。经过审理后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吴阿和吴阿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大上海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她们的监护人。林雨佳法官表示:“亲友和居委会达成了一致意见就是找到一个能满足她们生活、医疗和财产需求的第三方监护机构,并且还要对财产进行监管。”获得监护权后居委会表示会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