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留原有结构与信息点

一、背景: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深化阶段 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数量持续扩大、市场竞争日趋复杂,传统以检查为主的监管模式面临效能瓶颈。如何降低监管成本的同时提升监管精准度,如何将信用资源转化为市场主体的发展动能,成为市场监管领域亟待破解的核心命题。 2024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以信用为基础重构监管逻辑,推动监管从"全面覆盖"向"精准施策"转型。2025年作为该方案实施的第二年——各项举措全面铺开——成效初步显现。 二、成效:核心指标稳步提升 数据是最直接的佐证。2025年,中国企业信用指数达到162.66,较2024年上升2.82个百分点,该指标的持续向好,折射出全国市场信用生态的整体改善。 在信用服务层面,全国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平台正式上线,实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打破了长期以来信用修复程序繁琐、跨地区办理困难的壁垒。全年累计为1220余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覆盖面之广、办理效率之高,均创历史新高。,714.87万户经营主体通过信用承诺机制享受到更为便捷的市场准入与监管服务,信用价值的正向激励效应正在逐步释放。 三、创新:监管模式向精细化转型 差异化监管是本年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全国6400余万户企业实现信用风险自动分类,系统依据企业信用状况自动匹配监管资源,从根本上改变了"一刀切"的传统监管方式。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食品、药品等12个重点领域推行"通用+专业"分类模式,继续提升了高风险领域的监管针对性。 在监管手段创新上,非现场检查、触发式检查与信用容错管理三项机制联合推进。全年对63.39万户经营主体实施非现场检查,对22.15万户开展触发式检查,对13.31万户经营主体实施信用容错管理。这多项举措表明,监管部门正在以更加包容审慎的姿态对待市场主体,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为守信经营者留出合理的容错空间。 区域信用一体化协同发展同样取得进展。通过推动区域信息共享、监管规则互认与联合监管机制落地,打破了地方信用数据孤岛,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奠定了信用基础设施层面的制度保障。 四、原因:制度设计与执行合力共同驱动 此次信用提升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本原因在于顶层设计的系统性与执行层面的协同性。三年行动方案将信用监管嵌入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从市场准入、日常经营到退出注销,信用评价贯穿始终,形成了完整的闭环管理逻辑。 与此同时,"信用+金融""信用+产业"等跨领域应用模式的探索,使信用不再仅仅是监管工具,而逐步成为市场主体获取资源、拓展业务的重要资产。这一转变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主动维护信用的内生动力。 五、前景:诚信文化建设任重道远 制度建设之外,文化培育同样不可或缺。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对1801.16万户经营主体开展警示提醒,指导420.11万户企业加强信用合规管理。"年报服务月""信用修复服务年"等系列活动广泛开展,组建年报服务队逾1.8万支,协调解决诉求14万余个,举办宣传活动6700余场次、教育培训5500余场次,"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共识正在加速凝聚。 展望2026年,随着三年行动方案进入收官阶段,信用监管体系的制度框架将健全,信用数据的互联互通将持续深化,信用价值的市场转化路径也将更加清晰。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通行证,也是现代治理的重要基石;以制度规则统一为牵引、以数字化能力为支撑、以服务型监管为导向,推动信用建设从"增量扩面"转向"提质增效",有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也将为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预期稳定的市场环境注入更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