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施行:以整体性立法破解古镇保护利用失衡难题

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迎来制度创新。

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是上海首部系统性保护历史文化名镇的专门立法,标志着这一重要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上海现有1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分布在浦东新区、嘉定区、金山区、青浦区、宝山区等五个行政区,包括新场镇、川沙新镇、高桥镇、南翔镇、嘉定镇街道、枫泾镇、张堰镇、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罗店镇等。

这些古镇承载着上海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上海历史文化名镇的发展面临突出矛盾。

虽然朱家角、新场等少数古镇已形成特色品牌、集聚人气,但大多数古镇仍存在环境风貌衰退、功能定位模糊、保护利用路径不清等问题。

这种发展不均衡现象的出现,既反映了古镇自身发展条件的差异,也暴露了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的不足。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此前缺乏系统的专门立法,难以通过统筹空间肌理、文化传承、文旅融合、运营安全等多个维度,形成整体保护合力,这成为制约古镇品质提升的关键因素。

历史文化名镇是城乡记忆的“活化石”,其保护不仅是留存建筑风貌,更是延续文化根脉。

上海以立法破题,探索出一条“法治化+市场化”的保护新路,为超大城市如何平衡发展与文脉传承提供了重要启示。

未来,如何在动态保护中避免同质化、保持原真性,仍需政府、市场与公众的持续协作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