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治国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就家庭暴力作出继续司法解释,明确将因封建贞操观念引发的侮辱、虐待等行为纳入刑事犯罪规制范围。该解释针对的,是部分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的落后观念及其带来的现实伤害。
婚姻不是权力关系,更不是以陈旧观念为名的“审判场”;将羞辱、控制、殴打包装成“家务事”,实质是对法律底线与人格尊严的双重侵蚀。依法识别家暴、及时求助取证、善用保护令与多方救助,是保护个体安全的必要选择,也是现代社会治理对家庭文明的基本要求。让法律真正进入每一个家庭,才能让尊重与平等成为婚姻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