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想把法定代表人的名字给摘了

嗨大家好,这里是《新京报》记者张静姝给你们播报的最新消息。最近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把一起挺有意思的案子给判了。案子的起因是一位叫张某的离职员工,想彻底把他在前东家头上那个法定代表人的名号给摘了。根据法院的说法,这事儿还真就给办成了。 话说回2022年初,张某那会儿还在一家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的文化公司当创始人,大家通过股东会决议让他干了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后来他正式离职了,公司把他的社保减员手续也办了,工资也停发了。按理说这事儿就该了了吧?可问题是张某发现自己的名字还挂在那儿呢。 于是张某多次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还有股东商量变更登记的事,对方就拿什么“项目没做完”、“交接工作还没完成”当借口来回推脱。没想到时间一晃眼到了2025年,张某因为一直没找到工作想申请失业保险金。结果一查系统才发现自己还是企业法人身份,根本不符合那个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这让他没法领补贴。 没办法,张某最后只能硬着头皮把公司告上了平谷法院,要求把他的法定代表人还有执行董事登记都给撤了。法院审理的时候觉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得跟公司有实际联系才行。张某离职后也不参与管理也不持股了,这个登记早就没理由存在了。 被告那边还在瞎扯皮说要拖拖更安全,说什么“项目没完事儿不能变更”。但法院认为他们没证据证明不换身份就会影响合同履行,法律也不允许企业用内部的烂摊子无限期拖延正事。 最后判决下来了,这家文化公司得在判决生效后的30天里跑去登记机关把这些手续都办了。现在这份判决已经生效了。编辑刘倩和校对贾宁都参与了这次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