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医美致损害引发“退一赔三”争议:法院认定欺诈并支持惩罚性赔偿

近年来,医疗美容需求快速增长,一些无证机构违规开展诊疗活动,有关纠纷随之增多;2019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莱芜区某医美诊所支付1.7万元进行整形手术,术后出现持续发炎、疼痛等症状,多次住院治疗并产生额外医疗费用。与经营者协商未果后,李某于2024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发现,涉事诊所未取得法定执业许可,且此前曾因非法行医受到行政处罚。主审法官指出,不同于治疗性医疗服务,以改善外貌为目的的医美行为具有明显的消费属性。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的,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本案中,诊所故意隐瞒无证经营事实,构成欺诈。

医美在消费升级背景下需求旺盛,但对“美”的追求不能以突破法律和安全底线为代价。法院在个案中支持“退一赔三”,既为受损消费者提供更有力度的救济,也向市场释放明确信号:无证行医不是“侥幸经营”,而是对生命健康与消费秩序的双重侵害。让合规成为行业常态、让维权更顺畅、让违法代价更高,医美市场才能在规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