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住房保障、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等与群众生活紧密涉及的的领域,政策规定多、流程链条长、参与主体广。任何一个环节解释不清、服务不到位,都可能让群众办事“多跑一趟”、企业合规成本上升,甚至引发矛盾纠纷。针对这个现实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普法融入民生服务和治理能力提升,通过制度化、体系化举措推动“八五”普法从“阶段性活动”转向“常态化治理工具”,构建具有住建特色的“法治住建”普法品牌。 问题:住建领域矛盾易发点多,普法供需存在不匹配。实践中,一些群众对房屋交易、装修装饰、物业服务、工程质量等法律政策了解不足,往往在投诉、纠纷出现后才开始寻找依据;部分企业对审批流程、监管规则、执法标准把握不准,容易出现“因不了解而违规”“因误读而延误”。同时,普法如果主要停留在集中宣讲、条文展示等单向传播,难以覆盖高频事项和具体场景,容易出现“知道规定但不懂怎么用”,影响办事效率和治理效果。 原因:一是住建工作周期性、阶段性特征明显,不同阶段关注点不同,普法如果缺少与业务节奏相匹配的统筹安排,容易出现“想起来就讲、忙起来就停”。二是普法与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协同不足,法律提示没有嵌入审批、检查、办理等关键节点,群众和企业在最需要指引时得不到清晰解释。三是部分领域涉及多主体、多部门联动,矛盾的产生常与信息不对称、反馈不及时有关,如果缺少快速响应和闭环处置,普法就难以转化为实质治理成效。 影响:普法不到位不仅影响个体办事体验,也会增加社会治理成本。对群众而言,手续不清、边界不明容易引发误解和焦虑,小问题可能演变为大争议;对企业而言,合规的不确定性增加,项目推进可能受阻,市场预期受到影响;对政府治理而言,投诉处置压力加大,执法与服务如果标准不统一,容易造成认知偏差,影响政策执行的公信力与稳定性。 对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建机制、定计划、抓主题、强协同”为主线,推动普法更有章法、更贴近需求。一上,完善组织领导、会商协调、快速响应、问题反馈、督导通报等配套机制,形成从部署到落实、从发现问题到跟踪整改的闭环。结合住建工作周期性特点,系统制定年度普法行动计划,并按月明确普法主题,使普法内容与业务重点同步推进,避免“泛泛宣传”,提升针对性。 另一方面,围绕“让法律服务更像服务”目标,推动普法方式从“说教式”转向“场景式”“伴随式”。在政务服务端,探索搭建“政务服务+普法”平台,通过“明白纸”“简易问答”等便民形式,把政策要点、办事流程、风险提示用通俗、准确、可操作的方式讲清楚,降低理解门槛,提高一次办成率。针对重点市场主体,建立快速反馈机制,提供“菜单式”点对点服务,帮助企业在项目推进中及时识别法律风险、明确合规路径,把问题解决在前端。 在监管执法端,推动普法与执法同步,探索“检查+普法+补充性执法”模式,坚持依法监管与柔性治理相结合,通过现场释法、以案说法、纠错指导等方式引导守法经营、规范施工,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通过前置法律解释、在检查流程中嵌入合规提示,可减少重复整改和反复沟通,推动执法标准更透明、结果更可预期,深入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同时,在社会面宣传上,围绕“法润民心·居享和谐”等主题,依托议事厅、法治文化长廊等载体,建设嵌入式、场景化、服务型法治文化阵地,把普法延伸到社区、工地、窗口等一线场景,形成“普法阵地+法治服务”的综合供给。通过看得见、用得上、到得了的法治服务,增强群众对规则的认同与参与,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 前景:从治理趋势看,住建领域正面临城市更新提速、住房消费结构变化、物业服务精细化、建筑业转型升级等新任务,对规则透明、服务高效、监管规范提出更高要求。以机制化普法推动“主动送法”,既有助于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下一步,普法工作的关键在于持续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普法清单”,把“宣传效果”转化为“治理效果”:既要保持月度主题的连续性,也要围绕热点问题动态调整内容;既要扩大覆盖面,也要提升专业深度和场景适配度;既要加强线下阵地建设,也要提升线上服务的可及性和互动性,推动法治宣传与城市治理、行业监管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从“纸面法律”走向“生活法治”——济南住建系统的实践表明——普法不只是传递条文,更是治理能力的提升。当法律语言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表达,当执法过程同步成为普法过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习惯才能更稳固。该探索对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具有一定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