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优化的过程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其落地效果与公众认知之间仍有不小差距。记者调查发现,这个旨在促进稳定劳动关系的制度,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不少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有权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规定适用于各类所有制企业,强调法律适用的一致性。但在现实中,仍有部分用人单位通过规避方式弱化这一制度,例如陕西旬阳某医院“年龄划线”不续聘事件,就暴露出个别单位对劳动法规的忽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但这种稳定建立在法律框架下的权利义务平衡之上,并非“永不解除”的承诺。把制度理解清楚、把证据保存到位、把能力持续提升,才能在规则之内获得更可靠的安全感;用人单位依法合规、尊重劳动、与劳动者共同承担风险,才能把稳定预期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长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