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写的简历跟实际情况差太多了

给大家分享个新闻,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在2024年3月把一份判决下给了一家公司。这个案子是讲张某在2023年去了一家服装公司工作,他在申请表上写自己从2009年到2012年在天某公司工作,接着从2012年到2016年在果某公司工作,再然后从2016年到2023年在西某公司工作。他还在声明里签字说,他填的信息都是真的。但公司后来一查,发现他写的工作经历和实际履历差距太大。就把张某开除了。张某觉得公司这样做不对,就告到了仲裁那里,可仲裁结果还是不满意,他又给法院递了诉状,要求公司给他3万多块钱赔偿。 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听张某自己讲了他在13家公司的工作经历。法官觉得工作经历这种事儿属于跟合同直接有关的基本情况。张某先不说自己之前去了13家公司上班,这几年换工作的频率还挺高的。这样一看,他写的简历跟实际情况差太多了。虽然他之前签了声明说填的信息都是真的,可他这么编简历明显是想掩盖自己跳槽频繁的事实,这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最终法院认为公司把他开除是合法的。 张某不服气,还打算上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