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法院判决游戏皮肤不正当竞争

一场围绕游戏皮肤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把福州市鼓楼法院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次官司的主角是深圳甲科技公司和福州乙贸易公司,原告要求被告赔偿5万元。案件的起因是乙公司在2012年开发的一款经典跑酷游戏A上动了歪脑筋,他们绕过了游戏官方的规则,利用App给玩家看广告、兑换皮肤的方式牟利。 乙公司把A游戏的皮肤专区设置在三款App上,诱导玩家通过看广告来赚取金币,从而兑换甲公司提供的游戏道具。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甲公司运营的增值服务秩序,也直接导致了甲公司预期的经营收益减少。福州乙贸易公司这种利用流量、赚取广告分成的做法,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深圳市甲科技公司拥有A游戏的合法使用权,在获得某游戏公司授权后负责该游戏的运营和推广。鼓楼法院审理后认为,乙公司的侵权手段隐蔽、持续时间长,严重妨碍了A游戏的正常运营。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判决的结果得到了二审法院的维持。福州市鼓楼法院的这次判决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为数字文化消费领域的健康发展敲响了警钟。(记者林春长 通讯员黄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