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深入辖区两所幼儿园,为学龄前儿童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安全教育活动,标志着该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又一次创新探索; 幼儿园阶段是儿童法治启蒙的关键时期,但传统的法律知识灌输方式往往难以引起低龄儿童的兴趣。针对该现实问题,松桃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科学设计了符合儿童心理发展的教育方案。检察干警们摒弃了生硬的说教模式,转而采用动画短片、贴近生活的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讲方式,将防性侵、防欺凌、防拐骗等安全知识巧妙地融入其中。 在具体实施中,检察干警们用孩子们能够理解的语言,通过播放精心选取的普法动画视频,引出"身体的小秘密""拒绝不当接触""勇敢说'不'"等核心安全概念。在互动环节,孩子们踊跃参与,在检察干警的引导下学会了辨识安全与危险的行为,在幼小的心灵中播下了法治与安全的种子。这种寓教于乐的教育方式,既提高了教育的有效性,也增强了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校园安全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基础。宣讲活动结束后,检察干警与学校管理人员联合开展了全方位的校园安全检查。他们重点对消防安全、食堂卫生、幼儿午休床铺安全及监控设备运行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细致排查,并针对发现的物品摆放不规范、安全标识不清晰等隐患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这一做法说明了检察机关从源头预防、系统保护的工作理念。 松桃检察机关此举是其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具体体现。该院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化检校合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的长效机制。通过定期开展法治教育、校园安全检查等工作,逐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保护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为孩子们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保护幼儿安全,既要帮助孩子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也要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把专业监督落实到校园管理,才能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真正落地见效,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