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买保险的过程也是消费,所以《消保法》同样管得到咱们。只要掏钱买保险,你就自动变成受法律保护的消费者了。法律把所有的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电话购物、邮购购物和金融产品都包含在内,保险自然也被涵盖其中。记住两条重要的法律条文:第二条规定,只要是为了生活消费而买单,你的权益就受法律保护;第二十八条则规定,卖保险的必须一次性告诉你保险的所有人信息,包括谁投保、买什么产品、多少钱还有怎么理赔。如果这四个关键信息缺少任何一个,就是违法的。 比如石某在2015年7月给儿子投保67万元分红险,保险公司当时就给他出具了正式保单。但在2015年10月,销售人员韦某向石某书面承诺,这个分红险保底收益为6.32%,并且未来收益还会更高。到了2016年2月,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时发现了一些违规情况,包括高收益承诺、代签名和返佣问题。三个月后,保费全额退还给了石某。石某还起诉要求三倍赔偿,也就是201万元。最终法院支持了他的要求。 这次判决结果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教训:如果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如果不足五百元的话,最少也要赔偿五百元。在这次案件中,韦某给石某留下了书面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行为;同时还代石某签名;并且返佣问题也坐实了。所以法院才直接适用《消保法》第五十五条进行了判决。 所以给投保人一些提醒:先看清楚条款再看收益情况。高收益必须写进合同里去口头承诺是不可信的;一定要亲笔签名再签字。投保书、回执还有风险提示书都必须本人书写;拒绝贪小便宜拒绝上当返佣送礼品赠旅游往往是违规营销手段。 这起事件让我们明白骗人的从来不是保险本身而是打着保险旗号的人。只有擦亮眼睛、弄清楚文件内容并且留存好证据才是理性投资者该有的态度。